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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绥安大道区间测速等设备的通告
2026-09-09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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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绥安大道区间测速等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道路交通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营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从2026年9月2日起,启用绥安大道区间测速等设备,为规范使用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车辆违法信息的范围:

1.超速违法行为; 2.违反规定停车违法行为。

二、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点位:

1.绥安大道中段至渌井高速路口;

2.渌井高速路口至绥安大道中段;

3.翠屏中路175号;

4.翠屏中路223号;

5.翠屏中路236号;

6.三星路北段4号;

7.三星路北段17号;

8.三星路北段144号;

9.三星路北段145号;

10.三星路中段138号;

11.三星路中段167号。

对监控抓拍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营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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